2009年3月29日 星期日

關於網路影視的雜談

跟不來恩在plurk上聊了一些關於網路影視這一個領域的事,將心得整理如下:


1.傳統媒體的產業分工

國內的電視節目內容,分成頻道商與製作公司,製作公司作好節目,賣給頻道播出,然後頻道將廣告時段賣出獲利。這是一個已經建立完整的產業分工,結構如下

【廣告主】
販賣商品以獲利,因此進行行銷企劃

【廣告代理商】
接受廣告主的委託進行廣告企劃

【媒體採購公司】
依照代理商訴求客群挑選合適的媒體平台

【頻道商】
販賣廣告時段以獲利,但好的廣告時段仰賴好的節目內容

【製作單位】
製作節目內容吸引觀眾目光,收視率越高,收入越好

【觀眾】
看到廣告之後採取行動


2. 媒體的本質

電視台為什麼不開放節目到網路上給大家看呢?因為媒體是一種具有獨占性、排他性的東西,若將頻道中的節目開放到網路上,將失去頻道的優勢。就算開放了,也頂多開放已經失去剩餘價值的老舊節目。


3. 網路影視的現狀

先撇開業餘者的自製內容,單以帶有商業自覺的節目來講,目前大部份會製播網路節目的,目前為主知名的有巴哈姆特、癮科技、VOGUE、聚財網、天下雜誌、YOOLER。大部份的節目單位,都是本身在自己的專業領域已有一片天下,在這片基礎下,才投入網路節目的製作。也就是說,這些單位本身就已有豐沛的題材,再加上拿出一小部份的盈收,就能夠支撐起節目的延續。
唯一的例外,就是YOOLER。YOOLER是以美少女與KUSO搞笑為主題的網路節目起家,雖然點閱率高,但不知道是否因為營收的關係,近來已轉型成購物頻道。


4. 營收在哪裡?

媒體的營收一向來自於影響力,影響力越大,表示營運績效越好,也越有本錢去談廣告收入。

大部份傳統的製作公司有個弱點,就是只能製作節目,卻無法去直接拉廣告,所以很多都是以接案的方式在工作。說是弱點有點過份,因為分工型態已經成型,畢竟製作公司的專業在於節目的攝製,而有能力拉廣告的則是頻道代理商。

如果拿近來最夯的部落格經濟來說的話,最具代表性的人物莫過於彎彎與九把刀這些靠網路闖出名號的人,他們擅長創作出膾炙人口的作品,但是能夠讓他們溫飽的,還是有出版社願意養他們。如果讓製作公司的身份,挪移到類似部落客的地位,那將會面臨到的就是成本支出的現實問題。

不論是彎彎或九把刀,都在成名之前就已經開始製作自己的作品,在這個階段他們有自己的工作可以穩定生活,同時畫圖或寫文章都不需要付出高額的成本。但是以一個專業的製作團隊而言,是需要付出成本去維持的。
目前網路影視的產業結構尚未發展完整的,原本分工明確的結構,可能是被簡化成像我畫的圖這樣:

【廣告主】
販賣商品以獲利,因此進行行銷企劃

【廣告代理商】
接受廣告主的委託進行廣告企劃

【製作單位】
製作節目內容吸引網友目光,點閱率越高,收入越好

【網友】
看到廣告之後採取行動

製作團隊若真要能賺到錢(起碼也要能打平維持運作),有可能是下列幾種狀況:

(1) 讓自己的節目被廣告商所看上
(2) 直接接觸廣告主,量身訂作專屬的行銷影片,或在節目中置入性行銷
(3) 乾脆自己直接在節目中賣東西
(4) 效法出版品,將自己的節目內容集結成光碟發行

不管怎麼說,這個製作單位勢必要具備一定程度的業務交涉能力。


5. 未來可能的發展方向

未來會不會有更多人投入這個領域?這是肯定的,但以目前的不景氣,大部份人應該仍然保守以對。

以目前來看的話,最缺乏的就是一個平台的建立,這並非說是要去燒錢蓋一個YOUTUBE、IMTV或是JOOST,而是說一個類似頻道商的身份,整合起流程,建立一個產業鍊的雛型。只要建立起來,就有可能一堆人跟進。

但是整合工作是最難,也是最複雜的事情,到那一天來臨前,相信還有很漫長的路需要走。